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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第1页)

生平已经见过不少大风大浪的秦鸢妈修养其实已经很好了,但还是被自己女儿气了个半死。

真他妈是阴沟里翻船,哪哪都注意了,就是没有注意到这莲藕精手段能这么没底线。

也就只有秦鸢那个舔狗会这么惯着她了。

气到不行的老狐狸回归了农村人的本色,在家骂了整整一天的莲藕精,最后只能捏着鼻子认了——毕竟她不可能因为自己的女儿是个舔狗就不要了。

但老狐狸是绝然不可能会向莲藕精低头的,她生平最是看不惯洛之绾这样的人:明明年纪轻轻最该无拘无束,心胸宽广,心怀天下了,结果正事不干,偏偏满肚子都是算计,满脑子都是心眼儿,这样过度用脑,迟早有一天会因为想的太多而早夭。

可洛之绾要真死了那她那舔狗女儿就要守寡了,虽然某种意义上来说老狐狸觉得自己女儿守寡也好过跟莲藕精结婚,但是她也并不想盼望着洛之绾死。

于是老狐狸让自己老公打电话给洛之绾,传达了一下她的意思。

大概翻译翻译就是大过年的,你跟秦鸢也已经结婚了,过年剧组不是也放假了吗,你总呆在那里也不好,还是回来过年吧,正好顺便看看“中医”。

气在头上的老狐狸的原话当然不算好听,甚至还夹杂着川渝人地道的骂人方言,老狐狸特意交代自己老公:“一字不落的给我传达过去。”

她老公点头如捣蒜,但转头就阳奉阴违了。

因为老狐狸的老公是个老好人,也对自己的宝贝心肝女儿爱到不行,俗称“女儿奴”。

作为女儿奴——女儿的感受当然是很重要的啊。

所以中间传话的时候他也就适当的美化了一下,算是全了个面子。

好在洛之绾并不是不识好歹的人,在接到电话之后,出道这么多年以爱岗敬业劳模著称的她转头就跟剧组请了长假,然后非常识时务地当天就带着秦鸢回了重庆。

回了重庆后,在鹅岭峯的房子里,打从进门开始秦鸢妈从头到尾就没有正眼看过洛之绾一眼,尤其是当洛之绾摆出一副低姿态的模样,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时候,眼睛里容不下沙子的老狐狸直接就开骂了:

“你用不着摆出副这个鬼样子在我面晃悠,你也就是有本事拿捏了秦鸢那个冤大头,不然我早捏死你了!”

川渝的女人战斗力比起别的省份来还是非常拿得出手的,因为她们惹急了是真的会动手的。

不过说归这么说,但不知道是出于一种无法忍受自己的舔狗女儿的态度还是出于对洛之绾这莲藕精真心爱护的态度,老狐狸忙里抽闲,还是找了时间带着洛之绾出门见了几个老朋友。

只是见归见,态度不算太好,挎着个脸好像家里出了什么丧事一样的跟人介绍洛之绾说这是她女媳。

每一个字都好像是从石头缝里面蹦出来的一样,不带有任何的感情。

倏然知道老狐狸居然不动声色,暗度陈仓的完成了自己女儿的终身大事,那几个老友们大为震惊,面面相觑不知道该说什么的好。

但一顿饭吃下来之后还是被洛之绾那极软的身段,极恭敬但是又不卑微的态度给收服了,纷纷向老狐狸表示她找了一个好女媳云云,还问什么时候办婚礼,他们好补上份子钱。

老狐狸虽然面上一副如沐春风心情好的不得了的样子,但实际上手旁边的杯子都快被她给捏爆了。

要不她怎么会形容洛之绾是个莲藕精呢。

真行。

呵,呵~

不过老狐狸虽然对洛之绾有诸多不满,但还是顾上了大面子,甚至在元宵佳节一大家子人聚会的时候也宴请了洛之绾的父母参加。

说到洛之绾的父母……那就是一个相当离谱但是又很合乎常理的家庭伦理故事了。

众所周知的,洛之绾的美貌惊人,而能生出这样孩子的父母至少有一方相貌相当能拿得出手。

而洛之绾的妈妈就是如此。

但在那个尚且不算发达的年代,一个底层的女性拥有惊人的美貌其实并不算是一件很好的事,洛之绾的妈妈十三岁往上一点就辍学了,然后跟着所谓的同村家乡人远赴东莞打工,本以为是进厂,结果却进了狼窝。

中间故事各种版本都有,难听的话写上三五本小说都完全足已,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洛之绾的妈妈并不是一个肯认命的人,甚至她是一个非常敢想敢做,会抓住一切机会往上爬的女人,而这个-->>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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