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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小说网>八零年代胡同美人如虹 > 第 12 章(第1页)

第 12 章(第1页)

只要初迎不上早班,姜铁梅不会要求她早起,总把早饭给她留在锅里,煤炉通风口不完全封闭,等她起来就能吃热饭。

这天早上,初迎还在贪窝子,听到方戬的脚步声睁开眼睛,只见他已经收拾停当准备去上班。

初迎说:“你现在解放了,不用起早贪黑接送我上下班,也能轻松点。”

方戬叮嘱她:“下班回来路上注意安全。”

初迎满不在乎:“没事,我回来那一路九点多人还挺多的。”

等晚上初迎检查完车辆,刚从车上跳下来,竟意外又看到骑着方洪年自行车来接她的方戬。

初迎忍不住笑:“你怎么又来接我了?”

方戬说:“反正晚上也没事儿。”

他从怀里摸出一块用油纸包着的烤红薯,说:“路边买的,还热着,趁热吃。”

初迎接过烤红薯,轻轻一咬,还冒着热气,鲜甜的气息直沁入心田,她把红薯喂到方戬嘴边,让他吃了一口。

小李打扫完卫生,去水房洗抹布,周围没什么人,初迎说:“方戬,不管你媳妇是谁,你都会对她很好是吧。”

方戬随口说:“是,既然娶了一定得对你好!”

初迎说:“你对我好不是因为我是初迎,是因为我是你媳妇。”

方戬认真地想了想,没明白她的逻辑,他说:“我已经习惯你每天有奇奇怪怪的想法。”

热气腾腾的烤红薯他们只吃了一半,剩下一半包好,分别骑一辆车回家。

——

到月初,他们相继发了上一个月的工资,两人的工资加起来是一百一十九块,初迎第一次体会到自由支配工资的快乐,加上花剩下的六十多块,小两口一共有不到一百八十块钱。

初迎给了方戬十块钱,他有时中午忙不回来吃饭,或者晚上要加班,就得在食堂买饭。

“吴朝晖说请我们去□□餐厅吃饭。”方戬说。

“干嘛吃那么贵的餐厅,就随便吃份爆肚炒肝就行。”初迎说。

□□餐厅在这个年代是家特牛的湘菜馆,跟老莫都是年轻人最愿意去的餐厅,据说梅兰芳先生给它剪彩,齐白石先生给它送画,书法家溥杰给它题字。

方戬说:“他本来也想请我吃饭,说要请你就不能应付,得吃点好的。”

初迎说:“那好吧。”

周日中午,一家三口跟吴朝晖在□□餐厅碰头。

他们点了腊味合蒸、东安子鸡、豆辣爆猪肚、软炸里脊、炒鳝糊,一顿饭就花了吴朝晖小一半的工资。

吴朝晖给三人各倒了一杯麦精露,笑着举杯:“嫂子,我真不知道去报案的是方哥媳妇,要不我哪敢威胁你让你写检查,我在这儿给你赔个不是。”

初迎跟他碰杯:“就算是不打不相识吧,我还担心报假警呢。”

春燕是个小吃货,她最爱吃软炸里脊,自己就吃了小半盘。

要说吴朝晖跟方戬一家的联系,必须得提到分房。

现在分房要看工龄、学历、资历、职称、家庭成员、家里住房情况、配偶分房机会等等,综合打分,分数高的更容易分到房子。

至于方戬单位分房都是分的筒子楼,面积跟条件并不比他家现在住的大杂院好,他从来没参与过分房。

初迎所在的交通公司就更不用说,严重僧多粥少,别看她在公司干了四五年,也很难解决住房问题,更何况她夫家有房,更要往后靠。

等方戬的资历足够分大点的楼房套间,那时候他们单位没有自建房,实行的是统编统分,检察院跟吴朝晖所在的派出所同时分房,分的是一栋楼房,方戬有分房资格,吴朝晖没有。

就在分房前夕,吴朝晖在执行任务时腿部受伤,在医院里呆了大半个月,方戬把自己的分房机会让给了他。

方戬一家依旧住在大杂院,不过这对他们影响也不算太大,毕竟他们有房子住,以后还有分房机会。

吴朝晖腿跛了,转成了户籍民警,他媳妇带着孩子跟他离了婚。

初迎想,要是有可能的话,阻止吴朝晖去出任务,那么他就不会受伤,不会变成残疾。

——

下个周末,方戬骑车带着妻女回娘家。

初迎也在胡同长大,她家住的胡同叫百草深处,地理位置也很好,也同样破旧,骑车行驶在胡同里,-->>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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