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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我要应聘二章并一(第1页)

知道她有这个习惯之后,桑大哥总会提前热一锅水在灶台上,等她一回来就可舀到盆子里泡脚。

木脚盆也是桑大哥做的,自从修了新房,桑大哥的精气神肉眼可见的好了,做什么都比从前有干劲了。

这或许就是华夏人骨子里对家的归属感,有了房,就想将空荡荡的房屋添置齐全,布置温馨,住在舒适。

家里许多的小物件、生活用具都是他拿刻刀一点一点做出来的。

比如碗、瓢、著、桶……他虽然干不得重力活,但这种小木工却得心应手。

郑曲尺在灶房拉了张木墩子坐着泡脚,将一身的寒意跟疲惫都扫除后,忽然想到屋里还有一个人。

此时宇文晟正观察着郑曲尺的房间。

原木风的房间内布置十分简单,北边是架子床,没盖帷帘,右边的斗柜,左边有一张案几,上面用河石压垫了几张黄糙竹纸,台面上摆放一个木质镂雕瓶,瓶中插着两枝含苞待放的红梅。

屋子里,有一股淡淡的清香,有香樟木头的,有黄蕊红梅的,也有郑曲尺身上遗留下、独属于她身上的体香。

卧室的地板是用烘干的木板铺的,刷了一层用松油脂与树胶复合的清漆,当初郑曲尺担心潮湿,特地离地架高了三十公分,因此踩地的脚感十分平整舒服,不像普通土夯的地面踩踏久了,就变得坑坑洼洼。

这房间除了那挥散不去的烦躁淡香扑鼻之外,单一素清色调、布置与简略,都让宇文晟感到很合适。

营寨修造的独间跟这里相比,天差地别。

只见门被推开,郑曲尺端了一盆热水进来:“柳风眠,泡一泡脚吧。”

宇文晟转过脸,疑惑:“泡脚?”

邺国没有这个组合名词,讲究人睡前会净脚,但也仅仅只是用温水清洗一遍,甚少人会用上泡这个词。

“用热水烫烫脚,多泡一会儿可以驱寒,消水肿,消除白日积累的疲劳。”

她特意让兄长给泡脚盆做了一个盖子,盖子上挖出两个伸腿的洞,这样一来,就能够更长久维持水温。

宇文晟从没泡过脚,也不相信这种事情。

“你今天站了那么久,肯定很累了,就试一试吧。”

说着,她毫不客气将他按坐在床边,知道他眼睛不方便,为了弥补自己今天险些误杀了他,也为他等了她一下午,她也不嫌弃帮他脱了鞋袜,让他将脚挪到热水里。

宇文晟的手脚都是长年冰冷,或许是与他练就的功法有关,也或许是跟他心脉天生残损有关。

当热水浸泡着他脚时,一种奇异的暖意瞬间包裹住他了。

“舒服吗?”

“……嗯。”

气血下行,经络的畅通让人肌肉和精神双重得到释放,他声音此时慵懒而放松。

没人能够逃过真香的定律,郑曲尺打了个哈欠,也不等他了:“一会儿水凉了,你就别泡了,把脚擦干了就上床睡,我明天再过来倒水。”

她走后,直到脚盆的水彻底凉透,宇文晟的脚依旧浸泡在水中,之前汲取的暖意逐渐被熟悉的寒意代替。

想到刚才郑曲尺毫不留恋转身离开的背影,他眼底烦躁一闪而过。

垂眸,晕月残魄寒,阴晴不定,一脚将洗脚盆踢倒。

哐当!

“怎么了?”

郑曲尺披了件外衣就小跑赶过来,当她看到水倒了一地,又见他坐在床铺边一声不吭,才去扶起洗脚盆:“你摔倒了没有?我说了水让我来倒水就行。”

她以为他是想起身倒水,因为眼睛不便才踢倒了水盆。

宇文晟一怔。

他以为她过来,绝对会第一时间指责他打倒了水,像一个废物一样没用,或者就算忍住脾气不发作,也会对他摆脸色,认为他给她制造了麻烦……可她赶过来却先是关心他,然后毫无怨言地替他收拾。

宇文晟张了张嘴,眼神无辜:“我觉得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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