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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开工大吉(第2页)

一想到这个,郑曲尺兴奋得都想原地蹦跳起来了。

她原本为了省钱,是打算到街市上去买些动物皮毛回去,再找人加工鞣制成革,这样虽然麻烦是麻烦一些,但绝对比买成衣更便宜。

但现在嘛,她意外得到了比预计中多几倍的钱,完全可以奢侈一把,直接去成衣铺买做工更精细漂亮的皮大衣了。

她还是去了之前买男装的店铺,跟店里的老板熟头熟脑砍价一番,挑了几件厚衣外套。

然后又再银狐皮交给他,让他接照她的要求做一件围脖,如果还有剩余边角料,就再做一双手套,由于她出手阔绰,一下就带走了一件狐青裘,一件白羔裘,一件交领兔衣,一件羊毛皮褂,老板赚了钱,也一口答应下来。

她问需要多久时间才能够来取货。

他说可以给她加急,别人或许要一个月左右,但她的保证半个月就行了。

郑曲尺一算,半个月后她早就去上工了:“老板,那能送货上门吗?”

“姑娘,如果是福县周围当然可以。”

商定好送货地址之后,郑曲尺谢绝了老板今天也替她送货的好意,完全不顾老板惊讶的神情,自己喜滋滋扛起这一大包袋子荣归故里。

这里面最贵的是那一件狐青裘,虽然只有一领圈的狐毛边,但披在身上扣起领,却能够密不透风,很厚实暖和。

之前看“白熊先生”,哦,就是公输即若就穿了这么一件,她觉得除开身材的问题,柳风眠若也穿这么一身,肯定长身玉立,瑰雅风流。

而更加保暖厚实的白羔裘,则是她挑给兄长的,因为它的设计是两只袖子长短不一,人们一般习惯用右手,右袖短一些,更方便在家做事情。

灰毛兔衣,毛绒绒的又温暖又可爱,就很适合小孩子。

至于她嘛,她马上就要离家去当石匠,做事的人经常动也冷不着,她就打算添置一件羊毛褂在衣服里面,一来不显臃肿,又不耽误干活。

但这几大件衣服一买,她刚装满的荷包又扁了许多。

但她不后悔。

现代人用钱的思维就是钱没了,可以再挣,她虽本性是一个用钱更谨慎的人,但却不能亏了自己跟家里人,她这么努力挣钱,本来就是为了一家人能够幸福的生活。

她现在还记得桑大哥说的那一句——往年不是熬熬就过了?

熬这个字,在百度汉语中,是一种忍耐、跟勉强支持,是一种持续煎熬的状态。

她没本事就算了,既然她做得到,就绝不让他们去“熬”。

当郑曲尺背着一袋新衣服回到家的时候,却意外看到这些天入了夜之后才回来的柳风眠,此刻也在家中。

桑大哥跟柳风眠一向都是话不投机半句多,一个在大厅的饭桌上摘菜,一个在院子的竹亭内站立,幺妹则蹲在花坛边有些忧愁的看着枯萎的花草。

桑大哥一直留意着门口的动静,所以一看到郑曲尺回来,就搁下手头的活,激动起身:“你这一去就一整天,吃了东西没有?还有你背了这么一大包是什么?”

郑曲尺中气十足喊了一声:“哥。”

“二姐!”

幺妹看到她,当即咧开嘴笑得傻呼呼地奔跑过来。

“幺妹。”

宇文晟也转过身来。

“去哪儿了?”

一回来就受到满屋人的迎接关怀,郑曲尺感到了一种真切的归属感,有人在等她,那么不管多晚、再累都想回家。

她开心地将麻包袋放下,再跟他们解释。

“今天是我最幸运的一天,我本来打算去林子里打猎,却没想到……”她自然不能提陌野的事情,于是话语一转,开始编起来:“就捡到了一头被人一箭射穿脑壳的大虫,旁边还有一张被人剥了皮的银狐。”

什么?!

桑大哥惊讶不已,却有些不信:“当真?”

“当然是真的。”郑曲尺信誓旦旦。

宇文晟眸光微闪,想到不久之前收到搜捕队伍传来的消息,陌野今早曾出现在河沟村的山林附近,根据他的行踪轨迹,与现场留下的血迹判断,他曾猎杀过动物裹腹。

倘若郑曲尺所言不假,那十有八九她这是捡了陌野的漏。

她说的对,她今日运气的确不错,倘若更早一些,或更晚一些,她不是死在陌野手上,也会被搜捕队伍当成巨鹿国同伙逮捕,受审讯严刑。

他盯注着她余晖下那一张小黑脸,她睫毛染渡了一层金黄色,本就浅褐色的眸子此刻盈着笑,神色欢颀而得意,神气又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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