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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我找雷老师 就是那个人没错了(第1页)

兰青青歪了歪头,从后视镜里看向丁月:“丁女士,你确定要和我们一起去找原房东,撤销你们的购房合同吗?”

怕丁月不了解事情的严重性,她故意夸大了语气:“一会儿见到原房东后,他就算同意撤销合同,也不一定会把购房款还给你。”

“你直接把房子卖给赵女士,和去找原房东撤销购房合同,所拿到的钱都是一样的。只是第一种情况下,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没有任何风险。而第二种情况下,你很有可能财货两空——购房款没拿回来,房子也不是你的了。”

虽然雷聪不一定会贪墨下丁月的购房款,但几百万的钱款,多经一个人的手,就多一分风险。

她不相信丁月想不明白这个道理。

丁月没看她,把头转向车窗外:“你们有你们想要的,我也有我想要的,咱们互不干涉。”

想了想,又补充一句:“你放心,我不会再跟你们抢房子了。那房子,你们愿意要,拿回去就好了。”

之前她之所以拼了命地想要把房子抢回来,不过是想保护自己的“家”,自己和郑海洋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家。

但是现在,看看吧——以为可以互相扶持的丈夫,原来只不过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他没有为人丈夫的自觉,没有和妻子共同进退的意识。妻子受挫时,他的第一反应不是帮助,不是安慰,而是讥讽与嘲笑。

“不是一直觉得自己比别人厉害吗,瞧瞧吧,你也出丑了。”

丁月不禁怀疑,自己当初为什么想要和这个人结婚,共度余生。

哦,想到了,原来是恋爱的时候,她觉得郑海洋的“天真”“孩子气”很惹人怜爱,激发出了自己的母爱,让自己想要照顾他一辈子。

丁月于是明白了,她之前喜欢的不是郑海洋,而是无痛当妈的错觉。

恋爱时,给男友当一年两年的妈,无伤大雅。但要和一个高龄巨婴结婚,给他当一辈子的便宜妈,那还是算了。

其实,虽然口头上互相称作夫妻,也住在了一起,但她和郑海洋还没有领结婚证。

究其原因,是郑海洋不愿意。

为什么不愿意呢,他总是有许多理由可说。

“还没办婚礼呢,不着急”,“请假不容易,别浪费在这种小事上”,“今天不是良辰吉日,你也不想在不吉利的日子结婚吧”……

等到了现在,婚房买了,婚假请了,婚礼都迫在眉睫了,他终于开了金口,答应在周四去民政局登记。

丁月之前给他找了无数借口去解释他的推脱,直到现在,才终于接受了自己一开始就猜到的理由——他不想领证,是担心领证之后,他的钱,他的房子,就变成了婚后财产,要分给自己一半。

现在房子登记在他的名下,彻彻底底地变成了“他自己”的房子后,他才终于同意结婚。

想到这里,丁月都觉得好笑。

原来只是因为这种原因,亏她以前还为他百般找补,连什么婚前恐惧症都想出来了。

要真是婚前恐惧症,怎么买了房子后,就不恐惧了呢?

房子还能治病怎么的?

之前为之困惑、苦恼的事情,现在想来,却变成了好事。

自己没和郑海洋登记结婚,就不用走离婚手续。婚礼酒席一退,拎起行李箱出门,就能结束一段没有爱的感情。

还挺方便的。

想到这里,她不禁有些庆幸。

这要是领证了,光是离婚手续就要扯皮好久。

兰青青从后视镜里看着丁月的表情从郁闷转变为庆幸,不知道她想到了什么,只好耸耸肩,一边发动车子一边说:“您知道的,我是个律师。如果您有诉讼辩护之类的需求,可以委托我来解决。”

她虽然不知道丁月具体想要什么,但她能看出,丁月和郑海洋夫妻之间,产生了一些问题。

她进门时和出门后,这夫妻之间的气氛明显不同了。

夫妻婚变,诉讼离婚,分割财产……她最喜欢的事务之一。

“不必了。”

虽然已经下定决心和郑海洋分手,但丁月对兰青青这个“抢走了房子”的律师还是没好气:“我自己能解决,用不着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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