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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小说>穿成偏执男主的小土汪讲的啥 > 第3章(第1页)

第3章(第1页)

最大的悲伤来源于自己肚子饿了。

他委屈地撇撇嘴。

好想吃肉夹馍,他死里逃生后最大的愿望便是吃一个肥瘦相间的肉夹馍,有青椒的那种。

桃襄独自咽着苦泪,结果就在下一秒,怀中的石头轰的一声真的变成了肉夹馍!

第2章

上好的肉夹馍要有手掌这么大,且外壳酥脆掉渣,内馅儿肥美多汁,配合着青椒的辛辣口齿生香,一口下去汁水横流。

“我去!”桃襄吓得肉夹馍掉在了地上。

下一秒他发现自己能开口说人话了!

惊喜接连而至,桃襄连滚带爬赶到河边,发现倒映不再是憨态可掬的小土狗,而是一个明眸皓齿的大帅哥(自称)!

“我变成人了!”桃襄喜极而泣。

他原本的模样清秀似佳玉,长相处于少年和青年中间类型,似乎无法认定他的准确年龄。

按照小说的架空历史背景,自动帮他选定个古装造型。

泼墨似的长发一直垂到尾椎骨,映衬着肤色白皙无比,眉睫浓黑。

一双完美的杏眼清澈干净,眼睛微微下垂,自成一股“我见犹怜”的优势。

若他面无表情时,似在竹林中抚琴的冷清公子,让人只敢远观;

但若他看人的眸中带一点温和笑意,嘴角漾起的和煦都能让寒冬腊月开出暖阳春花。

同样,他性格也如此;遇吵则静遇静则疯,果然跟小土狗很般配。

桃襄一直以为自己是个狂酷邪拽的大帅哥,实则无论穿成什么身份,他看上去都像是个单纯好看的缺心眼罢了。

大概是他原本的长相就比较古典美,以至于他每次穿越的时空大多是架空古代。

然而桃襄变成人的第一件事,就是抓着地上的肉夹馍大快朵颐,两三口就解决掉一个平日要啃二十分钟的肉夹馍。

噎到不行时他就捧河水喝,趴在泥土上毫无形象可言。

第二件事就是把方才没说出来的人话如倒垃圾一样发泄出来,如果此刻有人经过这里,肯定疯疯癫癫的桃襄吓个不清。

从这个世界的宿主旺财到李老头都被他挨个“问候”了个遍,最后骂无可骂时他想起了那个少年。

“好像叫什么……李春游是吧?”桃襄挠着头回忆着。

“唉,可怜的娃啊,是个好人。”他啧啧摇头,捏了捏自己的拳头,力气正在一点一滴地恢复。

“等我恢复武力值就去救你,希望人没事。”桃襄为他对月祈祷。

现在最重要的事情,他的金手指。

桃襄回忆了会儿刚才自己的行径,试着双手捧着石头,心中默念:“肉松小贝。”

还是轰的一声,坚硬的石子真的变成了贴满海苔碎片的肉松糕点!

桃襄几乎要幸福地冒泡泡,他从来没遇到过这么好的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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