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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下地干活(第1页)

建安二十六年,公元221年,关羽走麦城,兵败遭擒,拒降,为孙权所害。

其坐骑赤兔马为孙权赐予马忠。

一日,马忠上表:赤兔马绝食数日,不久将亡。

……

方德华非常感谢同行们的大力支持,让他轻而易举几乎抄完全文,在脑子里进行关键字搜索,东补西补,最终补全这800字的经典。

看着这两页稿纸,心中甚是满意,这是一篇铁定能录用的小说,或许还能增加那么一点名气。

细细默读一遍之后,他终于在稿纸上写下作者名:

德华!

这几百字或许只能带领六块钱的收入,但确是他小说之路的起点!

大大伸了一个懒腰,抬头看向窗外,已是深夜万家寂静,只有星光依旧璀璨。

等注意力回到身上后,才发现身上的几个大包,一边挠痒一边放下浓密的蚊帐,睡觉。

本来就炎热的天气,蚊帐里更是密不透风。

脑子里突然想起前世与标哥的聊天:

以前天热的时候,我们就跑到楼顶打地铺,即使有点蚊子那也比流汗舒服许多。

现在村里大多都是泥砖屋,哪里来的楼顶。

又想到,《诛仙》一投稿就收到编辑青睐,一发表就销量暴涨……

迷迷糊糊之间一觉到天亮。

第二天起来,发现已是八点多,家里空无一人,连大黄狗、大水牛都没在家。

想必都已下地干活。

还是年轻好啊,熬那么晚一觉起来居然没事,哪像30多的前世,12点睡觉都有点吃不消。

洗漱之后来到饭厅,发现有三个菜:一小碗咸榄角、一碟红薯叶,一碟南瓜苗。

盛好饭后尝试着两素菜,果然又没放多少油,味道自然不咋滴。

还是黑色的咸榄角好吃,下饭。

其实这更配粥。

随后带上手套和小刀,换上胶凉鞋,头戴草帽,沿着记忆中的木瓜田走去。

一路上不时碰到不少村民,打招呼后居然都在问:

“华仔”、“华弟”“大哥儿”,(注:方德华为村里新一辈第一个男孩,所以有人跟着喊大哥)

“听说你准备当作家啊,小说写的怎样?”

“小说写完了没,让我们也看看啊。”

……

方德华一路客气回应,一边吐槽村里的八卦果然传播得很快。

等其走远后,一些村民又讨论起来,有支持的,也有说风凉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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